针对媒体结算代扣规则的调整公告


亲爱的各位媒体

    您好!

    从2019年1月收入的结算期起,阿里妈妈(含一淘、达人平台等)将针对参与推广tanx、爱淘宝、如意投、魔力投、超级红包、淘红包、达人推广、拉新等产品,以及推广了天猫商品、聚划算商品、飞猪商品享有推广补贴的媒体进行结算代扣调整。

  具体方案如下­­:

    企业账号即您现在合作收款的支付宝账号为企业账号时,阿里妈妈将在每次月结时发放70%的款项,余下30%的部分将在企业向阿里妈妈提供发票且审核通过后发放(3个月内可退,如2.20结算的部分,则最迟需在4.30前完成退款;年度最后一个月收入的相应退款截止期特殊,即1.20结算的部分,最晚2.28前必须申请成功),开票要求及相关规则和目前一致;

    个人账号即您现在合作收款的支付宝账号为个人账号时,阿里妈妈将根据您每月推广上述产品时的可结算收入基于­相关法律法规据实进行代扣,并逐月申报缴纳给税局,个人不适用退税申请;

    个人-企业账号即您现在合作收款的支付宝账号为个人账号,但您实际收入属于特定公司(每月由您通过专门的链接进行反馈,对次月的结算代扣产生影响,不可追溯,请及时且审慎操作,相关风险/损失(如有)由您自行承担;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,则直接适用“个人账号”规则),阿里妈妈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最高税率标准进行预代扣税处理。

       您可在结算月份的3个月时间内(如2.20结算的部分,则最迟需在4.30前完成退税;年度最后一个月收入的相应退税截止期特殊,即1.20结算的部分,最晚2.28前必须申请成功),通过“标准模板的有效授权函+合规公司发票”方式,向阿里妈妈(含一淘、达人平台等)申请退税,开票要求及相关规则和目前一致,审核通过后预代扣税会进行返还。

  如超过约定时间未成功退税的,阿里妈妈亦将视为个人账号,进行报税处理,按本公告已收取的预代扣税金后续不再做任何退还结算


 FAQ

  • 1、 新结算代扣规则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执行?

答:新规则将从2019年1月收入的结算期起正式执行,即2019年2月阿里妈妈(含一淘、达人平台等)发的收入将按新规则执行

  • 2、 阿里妈妈(含一淘、达人平台等)结算代扣的范围是什么?

答:阿里妈妈仅针对参与推广了tanx、爱淘宝、如意投、魔力投、超级红包、淘红包、达人推广、拉新等的订单所产生的推广费用进行结算代扣,以及订单里所产生的天猫补贴、飞猪补贴、聚划算补贴部分进行结算代扣。

  • 3、对于企业账号、个人-企业账号类型退款/税规则通常是3个月内可退,这个具体怎么计算?

答:如2019年2月20日结算的部分,则最迟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应退款/税,年度最后一个月收入的相应截止期特殊,如2020年1月20日结算收入的相应退款/税,最晚2020年2月28日前必须申请成功。

  • 4、 针对个人账号、个人-企业账号适用的代扣税比例是多少?

答:代扣税的比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,可参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 关于发布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 等

  • 5、 一个个人,或一家公司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,如何扣税?

答:1)一个个人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,指不同阿里妈妈账号的支付宝实名认证主体为同一张身份证。

2)一家公司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,指不同阿里妈妈账号的支付宝实名认证主体为同一家公司。

3)一个个人,或一家公司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,所有账号项下的收入将合并计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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